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制作
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1,研究生处网站“管理规定”栏目下载)制作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会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打印并印制正式学位论文。
二、论文答辩与材料提交
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研究生导师具体组织实施,并于11月23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每位研究生答辩费用为:硕士1200 元/人,博士3500 元/人(答辩会结束后,凭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到学院财务报账)。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附件1)。各答辩秘书或学生本人须于答辩结束3 天内,将有关材料送交生命科学与药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生命科学与药学院603室)。
答辩通过后,11月30日前提交按规定格式装订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研究生5本、硕士研究生4本;并将博士学位论文或硕士论文的PDF电子版(含签字页“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PDF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专业名称-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的电子版提交到学院(syxyyjsjw@163.com)及学校图书馆。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请各导师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附件1)的有关要求,做好本次答辩工作。
特别注意:
1、答辩委员会组成人数须为奇数,即:5人或7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原则上要求是校外专家,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还必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答辩委员会委员必须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担任(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要求具有正高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 名,由中级以上(含)职称的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
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评议时,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必须回避。
3、请务必双面复印校外答辩专家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开户行(***银行***市***支行,必须是身份证在复印机上双面复印的复印件,否则税务部门不给报税,影响报账。)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学科与科研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