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23日,药学院分别在美安515会议室及海甸610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院全体中层领导干部、挂职副院长及各支部书记出席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胡静主持。
胡静书记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第49-76条内容进行逐一解读。
罗海彬院长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并联系实际,对第130-149条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黄玲副院长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李宝力副院长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及附则内容。
宋彦廷副院长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董帅副院长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最后,胡静书记对本次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讲话。她指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党纪作为坚强政治保障,做到统一思想,保证党员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管党治党责任,并改进工作作风,激励担当作为;要保持实干创业的精神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全体参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文:滕欣 图:莫文锦 审核: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