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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海南大学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2年09月28日 16:26   

    为做好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和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院各专业可招推免生人数(全日制)见下表,共11人:

序号

专业

研究方向

可招推免生人数

复试科目

1

100700药学

01药物化学

4

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英语能力考核

02天然药物化学

03药理学

04药剂学

05药物分析

2

086002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化学制药

4

生物制药

3

105500药学(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3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本学院相关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5. 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程序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院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在参加复试前,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证明或院系公示材料(原件1份);

4)申请者自主选择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 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申 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1 份);

5)海南大学药学院推免硕士生报名申请表(原件1份,见附件1);

6)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见附件2)。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为PDF版或拍照,以文件夹的形式(命名:推免XX专业-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yxyyjsjwb@hainanu.edu.cn,纸质申请材料待接到学院最新通知后再寄送。

2.复试考核

我院对申初审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复试资格。

1)复试方式

考虑到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校外考生通过远程复试面试方式进行,校内考生通过线下复试面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以及英语水平考核(20%)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总分为100分。

3.录取

1)复试总成绩未满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2)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海南大学药学院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海南大学药学院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院在规定时间汇总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复试日程安排

我院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材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放时间预计9月28日前后(参考往年时间),请 提前关注系统动态,及时报名并保持通讯畅通。我院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届时将提前在海南大学药学院“招生就业”模块公布。

五、其他事项

1. 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 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药学院

   邮政编码:570228        邮箱:yxyyjsjwb@hainanu.edu.cn

   咨询电话:0898-66265376  

   六、附则

   本细则由海南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细则内容如有与2023年国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及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海南大学政策为准。

 

   附件1.海南大学药学院入学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docx

 

 

 

                                             海南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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